國泰航空建議更改公司名稱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華社) 2013-03-15 16:20:04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由「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更改為「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稱」)。

更改公司名稱須經公司股東在將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準及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批準。

公司之英文股份簡稱將仍為「CATHAY PAC AIR」,而中文股份簡稱將仍為「國泰航空」。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稱詳情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切實可行范圍內盡快發給公司股東。假設更改公司名稱生效,公司將再另行就其生效日期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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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改公司名稱

為使公司正式采納其常用中文名稱「國泰航空有限公司」,董事局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由「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更改為「Cathay Pacific AirwaysLimited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

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的原因及條件

董事局認為公司正式采納其常用中文名稱「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將促進公司在中國內地的活動,尤其是當中國內地政府機關要求出具公司認證證明時予以方便。

更改公司名稱須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1) 公司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以批準更改公司名稱;及

(2) 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批準新名稱及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

假設達成以上條件,更改公司名稱將由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之日起生效。

更改公司名稱的影響

任何股東之權利將不會因更改公司名稱而受到影響。一切印有公司現時名稱之現有股票將繼續為股份之擁有權憑證,並將仍有效作為買賣、結算、登記及交收用途。更改公司名稱一旦生效,任何在其後發行之公司股票將印有公司之新名稱。公司將不會作出任何特別安排以將現有股票免費更換為印有公司新名稱之新股票。

公司之英文股份簡稱將仍為「CATHAY PAC AIR」,而中文股份簡稱將仍為「國泰航空」。

一般事項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稱詳情及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切實可行范圍內盡快發給公司股東。假設更改公司名稱生效,公司將再另行就其生效日期刊發公告。

於本公告所載日期,公司的在任董事如下:

常務董事: 白紀圖 (主席)、包偉霆、朱國梁、馬天偉及史樂山;

非常務董事: 蔡劍江、樊澄、何禮泰、喬浩華、邵世昌、施銘倫、王昌順及趙曉航;及

獨立非常務董事: 利蘊蓮、蘇澤光、董建成及王冬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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